河北国力同正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4)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包括办公室人员及项目人员。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 工资额制定基本原则
第六条 建立工效挂钩机制,董事会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 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董事会每年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
第八条 薪酬预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财务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
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 基薪和绩效年薪由董事会每年年初制定,参照行业同类项目经理薪酬工资水平发放。
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长期实行结构工资制发放的正式员工,在岗时按照本章全额发放;长期放假不上岗,按照不低于石家庄市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资的基本工资发放。
第十四条 工资模式
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补贴+奖金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基本工资具体金额按照岗位和岗位技能等级来确定,各等各级基本工资额度详见下表:
各等各级基本工资额度
岗位等级 | 项目部(事业部) | 公司本部 | ||||||||||||||||
事务岗位 | 综合副职 | 财务副职 | 技术副职 | 综合正职 | 财务正职 | 技术正职 | 项目经理 | 事务岗位 | 综合副职 | 财务副职 | 技术副职 | 综合正职 | 财务正职 | 技术正职 | 副总 | 总工 | 常务 | |
L1 | 1650 | 1650 | 1750 | 1850 | 2150 | 2250 | 2350 | 市场水平 | 1650 | 1650 | 1750 | 1850 | 2150 | 2250 | 2350 | 2650 | 2750 | 2850 |
L2 | 1750 | 1750 | 1850 | 1950 | 2250 | 2350 | 2450 | 1750 | 1750 | 1850 | 1950 | 2250 | 2350 | 2450 | 2750 | 2850 | 2950 | |
L3 | 1850 | 1850 | 1950 | 2050 | 2350 | 2450 | 2550 | 1850 | 1850 | 1950 | 2050 | 2350 | 2450 | 2550 | 2850 | 2950 | 3050 |
基本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适应,每两年基本工资调一级。
岗位津贴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不同层次。
3、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三级,简称“一岗三薪”。
4、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公司发展壮大后逐步拉开拉大差距;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第1个整月起调整。
各等各级岗位津贴额度
岗位等级 | 项目部(事业部) | 公司本部 | ||||||||||||||||
事务岗位 | 综合副职 | 财务副职 | 技术副职 | 综合正职 | 财务正职 | 技术正职 | 项目经理 | 事务岗位 | 综合副职 | 财务副职 | 技术副职 | 综合正职 | 财务正职 | 技术正职 | 副总 | 总工 | 常务 | |
L1 | 300 | 500 | 550 | 600 | 800 | 850 | 900 | 市场水平 | 300 | 500 | 550 | 600 | 800 | 850 | 900 | 1100 | 1150 | 1200 |
L2 | 400 | 550 | 600 | 650 | 850 | 900 | 950 | 400 | 550 | 600 | 650 | 850 | 900 | 950 | 1150 | 1200 | 1250 | |
L3 | 500 | 600 | 650 | 700 | 900 | 950 | 1000 | 500 | 600 | 650 | 700 | 900 | 950 | 1000 | 1200 | 1250 | 1300 |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不同职位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同,具体考核标准的制定和修改由上一级领导制定经总经理审核,并报送董事会。
每月出满勤,并完成基础性工作任务,得基本绩效工资。
员工绩效考核原则上每月考核一次,考核标准由上一级领导参考岗位考核原则制定,考核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核,并报送董事会。
各等各级绩效工资额度
岗位等级 | 项目部(事业部) | 公司本部 | ||||||||||||||||
事务岗位 | 综合副职 | 财务副职 | 技术副职 | 综合正职 | 财务正职 | 技术正职 | 项目经理 | 事务岗位 | 综合副职 | 财务副职 | 技术副职 | 综合正职 | 财务正职 | 技术正职 | 副总 | 总工 | 常务 | |
L1 | 1000 | 1500 | 1600 | 1700 | 2000 | 2100 | 2200 | 市场水平 | 1000 | 1500 | 1600 | 1700 | 2000 | 2100 | 2200 | 2500 | 2600 | 2700 |
L2 | 1100 | 1600 | 1700 | 1800 | 2100 | 2200 | 2300 | 1100 | 1600 | 1700 | 1800 | 2100 | 2200 | 2300 | 2600 | 2700 | 2800 | |
L3 | 1200 | 1700 | 1800 | 1900 | 2200 | 2300 | 2400 | 1200 | 1700 | 1800 | 1900 | 2200 | 2300 | 2400 | 2700 | 2800 | 2900 |
三、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
工龄工资 = 公司工龄×100元(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四、补贴
(一)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伙食补贴、加班补贴、出差补贴、驻外补贴、其他补贴。
(二)交通补贴:
市内因公乘坐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实报实销。
(三)通讯补贴 :
(1)手机费:
各岗位手机费补贴额度
岗位 | 项目部(事业部) | 公司本部 | ||||||||||||||||
事务岗位 | 综合副职 | 财务副职 | 技术副职 | 综合正职 | 财务正职 | 技术正职 | 项目经理 | 事务岗位 | 综合副职 | 财务副职 | 技术副职 | 综合正职 | 财务正职 | 技术正职 | 副总 | 总工 | 常务 | |
通讯补贴 | 50 | 80 | 80 | 100 | 120 | 120 | 150 | 50 | 80 | 80 | 100 | 120 | 120 | 150 | 180 | 180 | 200 |
其中项目经理补贴额度,按照当地当时平均额度。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允许员工在上班期间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
(四)伙食补贴:
公司上班职工,工作日提供午餐,加班实报实销。项目上班职工,项目提供伙食。
(五)加班补贴:
按照国家规定每天不超八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的工作制,超过部分,将给与加班补助。金额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时工资标准。
(六)出差补贴
员工因公需要,首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地铁、火车、长途大巴或飞机),乘坐标准为高铁二等舱以下,飞机经济舱以及连续乘车超过五个小时以上的火车硬卧,普通长途大巴车;特殊情况,可申请公司派车;市内急事,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实报实销。
差旅费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每天补助饭费和交通费 100 元,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七)驻外补贴
驻外人员,享受1000-10000元/月的驻外补贴。
(八)其他补贴
员工享受其他法律规定的各项补贴,例如高温补贴、冬季暖气补贴等。
五、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特别贡献奖2种
2、年度奖金
(1)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个人综合表现而定。公司留足资本公积后,按照净利润比例,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竞争性发放。
(2)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次年农历春节前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特别贡献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执行,单独发放。
4、非正式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
(1)奖金考核由总经理经理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六、合计
各岗各等级工资额度合计如下:
各等各级工资额度
岗位等级 | 项目部(事业部) | 公司本部 | ||||||||||||||||
事务岗位 | 综合副职 | 财务副职 | 技术副职 | 综合正职 | 财务正职 | 技术正职 | 项目经理 | 事务岗位 | 综合副职 | 财务副职 | 技术副职 | 综合正职 | 财务正职 | 技术正职 | 副总 | 总工 | 常务 | |
L1 | 3000 | 3730 | 3980 | 4250 | 5070 | 5320 | 5600 | 市场水平 | 3000 | 3730 | 3980 | 4250 | 5070 | 5320 | 5600 | 6430 | 6680 | 6950 |
L2 | 3300 | 3980 | 4230 | 4500 | 5320 | 5570 | 5850 | 3300 | 3980 | 4230 | 4500 | 5320 | 5570 | 5850 | 6680 | 6930 | 7200 | |
L3 | 3600 | 4230 | 4480 | 4750 | 5570 | 5820 | 6100 | 3600 | 4230 | 4480 | 4750 | 5570 | 5820 | 6100 | 6930 | 7180 | 7450 |
第十五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
第十六条 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根据实际情况由各部门部长决定并报备到董事会;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报总经理、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后报董事会备案。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及石家庄市有关规定,公司为正式员工集体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规定为准。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 员工享有生日礼金,标准为50元。并且享有1天假期。
第十九条 端午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春节等节日,公司准备为员工准备聚餐、节日礼品或过节费等福利。
第六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的实习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二十一条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工资按照当地当时社会同类别工资水平发放。
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工资发放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给付。试用期不多于3个月。
第七章 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三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四条 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五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⑴新聘者;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⑶停职而复职者;
⑷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八章 离职工资结算
第二十七条 离职工资结算按照离职类型分为三种:
1、正常离职:根据公司离职规定办理过离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行政人事给与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工资结算。
2、紧急辞职:因特殊原因需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按标准扣除相应承担的费用后再扣除未领工资的二分之一(与公司有其他约定另行计算)。特殊岗位另行计算。
3、自动离职:员工在无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7天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工资,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二十九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河北国力同正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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